桥虹花园“争议楼盘”又开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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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05日 11:18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 |||||||||
小区里“长”出新楼业主曾告赢规划局 “之前被法院撤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一度被有关部门勒令停工的非法建筑,不久前又重新开工了”。12月2日,位于番禺石基镇罗家村桥虹花园的业主代表、某民营企业老板陈先生在向记者报料时说,他们决定拿起法律武器,再次将有关规划部门告上法庭,维护权利。
小区里冒出新楼 业主代表陈先生告诉记者,桥虹花园规划总用地面积54567平方米,除西南侧富怡路北面29栋待建别墅以外,其余200栋均已建成使用,业主大都是像他这样的民企老板。 2003年11月26日原开发商将29栋待建别墅用地和部分花园用地等共8110.8平方米,出售给广州市番禺××友谊有限公司(下简称“友谊公司”)。友谊公司在取得广州市规划局番禺区分局等部门发出的相关证件后,于去年7月开始拆除上述用地的园林和物管用房,用于兴建商铺和住宅。 陈先生说,友谊公司的用地性质本来是“商品住宅”,现在要兴建商铺,不仅拆除了属于公建的物业用房,还占用了公用道路及部分花园用地,侵犯了业主的权益。近一年来,该区的业主们四处奔走投诉,最终于2004年12月15日将番禺区规划局告上了越秀区人民法院。 维权告捷叫停“新楼” 经过3个月的再调查和审理之后,法院于2005年3月10日作出了判决:原告胜诉,撤消广州市规划局番禺区分局作出的穗规番地许[2004]第00042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2004]第01589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然而,工程建设仍然没停工,业主又向有关部门多次投诉,多家媒体对此也作了报道。2005年4月该工程终于在区政府的责令下停工。 被禁建筑“死灰复燃” 据多位业主向记者反映,有了法院的判决,工程又停工了,原本以为可以松口气了。然而就在该小区业委会准备向番禺区综合执法局等有关部门提请拆除违法建筑的时候,2005年10月16日,业主听到工地施工声音。 据该小区业主委员会负责人介绍,他们随即到规划局查询。有关部门答复是,友谊公司有号码为[93]011088的批文用地证,广州市规划局因此给友谊公司颁发了穗规建证(2005)1606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事实上1993年番禺还未实施用地许可证制度。这只是个政府批文,”陈先生说。某律师行的赖律师也告诉记者,工程的施工现场必须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及施工标牌“三证一牌”才能开工。但业委会至今也没有见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规划。 业主维权再次起诉 2005年11月初,桥虹花园业主再次起诉规划局,越秀区法院受理了该案。 记者看到,被告广州市规划局2005年11月17日在对这宗行政诉讼案答辩书中说:“规划局同意友谊公司持原批准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直接申请规划、报建手续。” 2005年12月2日,该案开庭。桥虹花园的陈先生对记者说:“由于原来的穗规番地许[2004]第00042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已经被法院撤消,而有关部门又参照被撤消的许可证给友谊公司颁发了穗规建证(2005)1606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必须先有合法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因此规划局在这样的情况下直接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显然是违法的。” 12月4日,记者在桥虹花园现场看到,该幢存在争议的楼盘,正在紧张施工。《法律与维权》导刊记者曾尝试联系广州市规划局相关人员,得到的答复均是“不知情况”,或者“无权对媒体无发表看法”。而友谊公司方面,截至记者发稿时,都未能与之取得联系。 (本报记者) (观宇/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