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司修改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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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05日 02:29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上海证券报 周韬 李小宁 华侨城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部分内容进行调整:公司拟向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以10:3.8的比例免费派发百慕大式认股权证;行权日为权证存续期的最后5个交易日。
大冶特钢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部分内容进行调整:新冶钢承诺赋予流通股股东一项认沽权利: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第十二个月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结束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有权将其持有的全部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不超过167040000股),在之后三十日内的任何一个交易日内,以每股3.80元的价格出售给新冶钢。 青松建化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调整为:“青松建化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拟以其持有的部分股份作为对价,支付给流通股股东,以获取非流通股的上市流通权。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共支付2100万股公司股票,公司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将获得3.5股股份的对价。对价完成后,本公司每股净资产、每股收益、股份总数均维持不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