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特别提示
1、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以下简称“相关股东会议”)召开期间无修改议案情况,亦无新议案提交表决;
2、根据董事会10月24日公告的《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和11月2日公告的《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2005年12月5日后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3、公司股票复牌具体时间详见将于近期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公告》。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5年12月2日(星期五)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5年11月30日?2005年12月2日证券交易所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权登记日:2005年11月18日
3、会议方式: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董事会委托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太原市和平北路北巷5号晋机宾馆
5、召集人: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张晋尧先生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2000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4年修订)》、《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960人,代表的股份总数为81,238,84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8.94%。
1、非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的非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5人,代表股份62,910,000股,占公司非流通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1.13%。
2、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955人,代表股份18,328,844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45.82%。1名流通股股东现场出席相关股东会议,代表股份9,000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0.01%。通过董事会委托征集投票权方式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共1人,代表股份70,000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0.11%;通过网络投票的流通股股东953人,代表股份18,249,844股(另外1名流通股股东所持70,000股,既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又通过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方式进行投票,根据规定以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方式为准,故未计算在有效网络投票数之内),占公司流通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62%。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以下简称《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投票表决结果
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81,238,844股。其中,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为18,328,844股。分类统计结果如下:
1、全体股东表决情况
960名股东参加投票。其中,同意票80,083,504股,占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8%;
反对票1,138,340股,占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
弃权票17,000股,占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
2、流通股股东表决情况
955名股东参加投票。其中,同意票17,173,504股,占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流通股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70%;
反对票1,138,340股,占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流通股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1%;
弃权票17,000股,占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流通股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
3、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7名股东参加投票。其中,同意票62,989,000股,占参加本次现场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其中:非流通股股东同意票62,910,000股,占参加本次现场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反对票0股,占参加本次现场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参加本次现场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其中,流通股股东同意票79,000股,占参加本次现场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反对票0股,占参加本次现场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参加本次现场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953名股东参加投票。其中,同意票17,094,504股,占网络投票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67%;反对票1,138,340股,占网络投票表决股份总数的6.24%;弃权票17000股,占网络投票表决股份总数的0.09%。
5、董事会征集投票权表决情况
1名股东参加投票。其中,同意票70,000股,占董事会征集投票权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董事会征集投票权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董事会征集投票权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表决结果:通过。
五、参加表决的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和表决情况
六、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栗皓
3、律师见证意见:晋西车轴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的议案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3、《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特此公告。
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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