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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对邻苯二酚实施反倾销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03日 01:37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叶永笔)昨天,商务部公布了对美国和日本进口邻苯二酚反倾销调查的初裁决定。根据初裁决定,自昨天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上述国家的该产品时,应向我国海关提供6%-46.81%不等的保证金。

  据介绍,商务部于2005年5月31日对上述来源的该进口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经调查,商务部初步裁定进口产品存在倾销,国内相关产业遭受了实质损害,同时倾销和实质损害
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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