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上高速将计重收费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02日 14:53 海峡网-厦门晚报 | |||||||||
高速收费口已装地秤,小轿车不受影响 本报讯(记者 赵馨) “多用路者多交钱,少用路者少交钱。”来自省交通厅路政处的消息称,我省明年有望对所有高速公路统一实行计重收费。届时车辆载货的多少将决定过路费的高低,但小轿车不受影响。
空车优惠超重车多收 泉厦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杨总介绍说,福建省的计重收费方案还在专家论证阶段,主要依据就是交通部近日出台的《收费公路试行计重收费指导意见》。按照该《指导意见》,驾驶一辆核重5吨的空货车从厦门经高速公路行驶至泉州,现在需付约100元的过路费。而从明年开始,驾驶同样载重的空货车,从厦门走高速至泉州,可能只需付50元的过路费。 为装地秤收费口前移 省交通厅路政处有关负责人介绍,论证完该方案还将报省政府及省物价部门确定后才能实行。根据目前进展来看,估计明年上半年就会有结果,最迟在明年年底前也会在全省统一实施。我省将首先在高速公路上实施计重收费,国道或普通公路是否也启用计重式收费,目前还无定论,但也不排除这种可能。 泉厦高速负责人杨总也表示,今年以来各高速公路在积极准备迎接计重收费。目前,各高速路的收费通道都有所前移,延长的距离安装了电子地秤,总投资在几千万元,但具体收费标准和实行时间都还不明确。 计重收费更显公平 说起以往的依据车辆核定装载重量和车型分类来收取车辆通行费,货车司机和收费部门都认为有很多不合理之处。常年在外面跑运输的老驾驶员吴国栋说,满载的货车对道路的损耗远比空车要大得多,但现在车辆空载或满载收费都一视同仁,既不科学,也不合理。 另一方面,旧的收费方式也容易被一些货运司机所利用。最常见的逃费伎俩就是“大吨小标”,比如一部厢式货车在行驶证上标注的核定载重量为4.8吨,属于二类车辆,而实际上,这辆车的实际载重量是远远高于4.8吨的三类车辆。 省交通厅人士表示,启用计重式收费后,货车多载多收,少载少收,此举将彻底根除由于“大吨小标”造成的通行费用流失,对空车、不违规车也能公平收费。 超载超限釜底抽薪 “最关键的是对超载超限车辆可以来个釜底抽薪。”厦门公路路政分局张应邦副局长说,经过去年以来的集中整治,厦门的超载超限率已经控制在检查车辆的3-4%,却仍然无法完全禁止。 一旦全省启用计重收费后,这个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货车如果一旦再超载,计重电脑上将标示得清清楚楚,1公斤也不差,超载车辆将因此无处遁形。 相关链接: 小轿车收费标准不变 泉厦高速负责人杨总表示,由于计重收费是专门针对货车的,轿车的通行费用不会受到影响。 据介绍,计重式收费的具体操作是在高速公路的收费站处安装一种计重设备,届时将启用货车专用通道。当货车通过专用通道时,收费站的工作人员将在电脑上自动获取该货车的重量,根据预先设置的价格标准,系统会自动测算出该货车的过路费。 货车司机要再算一算 实行计重式收费后,货车企业是否会“此路不通、改走别路”呢?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个货车司机,普遍想法是还要等新的具体收费标准下来后“核算核算”看。 经常在省内跑的司机老蔡说,通常情况走国省道的过路费只有高速公路的一半左右,但综合考虑走高速公路的时间效率、油耗、车损、安全性等因素,两者的实际成本相差不大,而且走高速如果超载被抓的几率比较小,所以目前大部分货车还是选择走高速。但以后走高速不能超载,就要综合考虑了。 《指导意见》摘要 确保本省级行政辖区内计重收费基本费率标准和单位的统一;高速公路和封闭式收费公路的基本费率标准以元/吨公里计,开放式收费公路的基本费率标准以元/吨车次计;对于车货总重超过20吨的合法装载的重车,要逐步降低其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以鼓励多轴大型车辆发展;对超过公路承载能力的运输车辆,要逐步提高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以体现其对过度使用公路的合理补偿。(来源:厦门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