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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税并轨错过最佳时机 成本可能提高10倍(警言)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02日 12:55 人民网-市场报

  今年没有通过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说明中国对外资的态度还举棋不定,对出口导向型经济发展方向的调整还没有达成共识。“十一五”期间,对外资的态度还将经历一段爱恨交织的困顿期。

  在中国26年来的改革历程中,税制改革始终作用独特:改革初期,它通过“减税让利”为整体改革铺路;改革中期,1994年的税制改革又为进入制度创新阶段的改革搭桥。

  我国现行的是内外资企业两套所得税制度并存的“双轨制”所得税制模式。这种模式下,造成一方面内外资企业税率不同,综合起来,外资企业实际税赋为11%左右,内资企业综合税赋在20%-24%之间。在正在进行和准备进行的各项改革中,无论从哪个角度讲,税制改革都属于位居前列的重要举措。抓住财政政策重大调整的契机,启动并税改革简直是绝佳机会。

  我国财政恰好处于“有足够改革本钱”的阶段。2004年的5300亿元财政增收已经解决了并税改革的最大难点之一———改革成本的问题。税收增长和财政积累目前已经到了巅峰阶段,而按照经济周期发展的规律,难以保证来年这种局面还能继续。

  尽管几年前

财政部就制订了有关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率并轨的完整方案,但最终没有下决心。事后财政部测算,如果当时并轨,由此减少的财政收入不过200亿-300亿元,而现在由于税基扩大,如果实行所得税并轨方案,减少的财政收入将超过1500亿元,甚至会达到2000亿元。

  今年没通过两税并轨,预示着中国未来将为这项税改继续付出更大的成本。在一项新的税法颁布之际,通常的做法是新企业新办法,老企业老办法。换句话说,在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并轨的新法出台之后,之前成立的老外资企业,则还会享受一定年限的税收优惠,待这些税收优惠全部到期后,再沿用新法。

  目前

全球500强公司进入中国的多是他们的小规模先头部队,规模并不大,如果并税延期,跨国公司将有充裕的时间在新法生效之前,突击在华设立大量新公司,继续享受之前对外资企业的优惠税收政策,那时改革成本将更大。

  《市场报》(2005年12月02日第十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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