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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纸规范刹得住汽车降价风吗?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02日 08:15 新京报

  据《21世纪经济报道》报道,由北京市市场协会制定、将于2006年1月1日实施的《汽车销售自律规范》(讨论稿)近来颇受争议。争论的焦点在于其中出现了这样的规定:“禁止经销商大幅度降价”。

  这样的“自律规范”显然极易引起争议,因为像“价格联盟”之类的事情已在市场中出现过多次,而事实证明,除了掩饰某些市场中人的尴尬以及损害消费者的利益之外,“
价格联盟”一无是处。如今,北京市市场协会面对汽车销售的不景气状况,使出“价格自律”这一招,实在值得商榷。

  在竞争的市场之中,价格由谁定?每一个卖家与买家心里都很清楚,这不是哪个企业或消费者能够拍拍胸脯敲定的。市场很神奇,在无数个卖家和买家进行无数次买卖之中,价格自然而然就出现在某个位置,并随着供需关系的不断变换,价格也随之不断波动。这是市场经济的常识。无视这一点,那么结果不是卖家被市场所惩罚所淘汰,就是市场反过来被破坏被窒息。而在推进市场经济的潮流之中,“扼杀市场”的恶名谁肯去背呢?所以,即使是“自律规范”的制定者也说:“价格最终还是由市场来调节。我们不希望

汽车市场有一个刚性的价格,而这种情况事实上也不可能。”

  既然如此,那“禁止经销商降价”的规定所为何来?“自律规范”的制定者又说,规定的本意并非形成价格同盟,而是要保证经销商合理的最低利润,打击不正当竞争。什么叫“合理的最低利润”?多大的利润才是“最低”而又“合理”的?谁来判定?是市场,企业,还是政府?显然,这是规范制定者所无法回答的。其实,这个颇有点“专业”味道的理由的言外之意就是,要汽车经销商人人都有钱赚,人人都有饭吃。可是,市场会答应这样的“好事情”吗?消费者会选择养活所有的经销商吗?在市场之中,消费者当然选择那些能让他们满意的卖家,而众多卖家为了取悦消费者,取得更大的市场份额,自然你争我夺,在价格、质量、服务等多方面展开竞争,最后杀出个“你死我活”来。这就是市场竞争的铁律,一纸“自律规范”想要架空这条铁律,恐怕会自讨苦吃。

  行业不景气,生意难做,自然算不上好事,但也未必就是坏事。对于市场而言,这是重新洗牌,开启下一轮繁荣的好机会。市场利润下滑的时候,也是考验企业竞争能力的最佳时机。因为当市场旺盛之时,那些不善经营、拙于创新、管理混乱的企业能够浑水摸鱼,分享到一定的利润而混迹于市场,然而一旦市场不景气之后,这些企业就原形毕露,难与优质的企业展开竞争、争夺利润。由此,市场通过优胜劣汰,激励企业不断节约成本、开拓创新,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产品和服务,重新创造市场的繁荣。在这个过程中,如果硬要搞一个“合理的最低利润”,那就不啻于保护了那些无能的企业,抑制了优秀企业的发展,这是极为不公的。

  □钱建强(北京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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