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额银贷恶性争夺战休兵
17家本地银行签署《银团贷款合作公约》单一借款人在深单项融资超15亿须由银团贷款
【本报讯】昨天下午,随着深圳市17家银行行长在深圳银行业《银团贷款合作公约
》上签字落定,曾一度笼罩于深圳市银行间的大额贷款恶性争夺战开始硝烟尽散。
这份合作公约由深圳人行、深圳银监局、深圳市国内银行同业公会牵头组织,深圳市17家中资银行反复酝酿最终成稿。深圳市国内银行同业公会会长、招商银行行长马蔚华形容它“历经锤炼,力求从源头上控制信贷风险。这在全国范围也是一种首创,是一种大胆、积极的探索和尝试。”
超过15亿必须由银团贷款
记者采访获知,此公约共分六章三十三条,其核心内容为,单一借款人的单一项目在深圳辖内融资总额超过15亿元(含)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中长期贷款业务应组织银团贷款,其中采取招标方式融资的项目由各家银行以组织银团贷款的方式统一参与;单一借款人的单一项目融资总额低于1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由各家银行自主决定是否提交银团贷款合作委员会组织银团贷款。
马蔚华表示,公约本着“充分协商、自愿参与、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合作原则以及“独立审贷、自主决策、风险自负”的贷款审批原则,所涉及的合作内容突破了传统银团贷款“4+1”的模式,吸收了自愿参加的所有银行的共同参与。他还表示,在今后具体实施中欢迎外资银行的参与。
根据公约,深圳银行业将就此成立银团贷款合作委员会,作为银团贷款的执行、协调与仲裁机构。此外,该合作委员会将定期和不定期地发布人民币和外汇贷款利率指导价,各成员行可在指导价基础上浮动10%进行营销报价,原则上不得低于指导价的浮动下限。
过度竞争催生公约
集中了全国所有的银行机构是深圳作为区域性金融中心最重要的标志之一,但同时也促成了国内银行界罕见的竞争氛围。知情人士告诉记者,一个时期以来,银行业在信贷市场尤其是大客户的拓展方面出现一些盲目、无序竞争的现象。一方面,个别银行不计成本,任意降低贷款条件;另一方面,个别客户则利用银行的无序竞争,实行各个突破,刻意压价。在社会诚信不健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多头授信、多头贷款现象屡见不鲜。
“业内苦不堪言,多家银行由此强烈呼吁采取有效措施,公约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应运而生。”这位人士说:自今年5月以来,经过各银行反复协商和深入探讨,数易其稿,才形成了目前看到的《银团贷款合作公约》。
监管部门鼓励合作公约
深圳银监局局长于学军在昨天的签约仪式上表示,在WTO过渡期即将结束,市场竞争必将更加白热化的时刻,深圳银行业理应在大胆探索新型银企关系和建立银行间紧密合作关系方面有所创新、有所建树。
于学军透露,今后还将鼓励出台类似此次的合作公约,发挥深圳银行业间合作的整体优势,有效分散和控制系统性信贷风险,鼓励有序竞争。
名词解释
银团贷款,指在与客户签订统一贷款协议的前提下,以有效配置资源、完善贷款管理和实现贷款效益为目标,由深圳辖内获准经营贷款业务的多家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采用同一贷款协议,按商定的期限和条件向同一借款人提供资金的贷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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