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02日 02:56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案为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股票为3.1股。 2、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为2005年12月6日。 3、复牌日:2005年12月8日,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4、自2005年12月8日(与复牌日相同)起,公司股票简称改为“G湘电”,股票代码“600416”保持不变。 一、方案通过的情况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于2005年11月28日召开的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内容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简介:本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股份,从而使其持有的非流通股份获得上市流通的权利。本公司的非流通股股东将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股份总计2,325万股,即每10股流通股可获得3.1股对价股份。 2、方案实施的内容 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案实施为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股票为3.1股。 3、对价安排执行情况表 注: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株洲时代电气绝缘有限责任公司所涉股权转让事项之过户手续已分别于2005年11月23日、2005年11月22日办理完毕。 三、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上市日 1、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2005年12月6日 2、对价股份上市日:2005年12月8日,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四、证券简称变更情况 自2005年12月8日(与上市日相同)起,公司股票简称改为“G湘电”,股票代码“600416”保持不变。 五、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办法 本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股份,从而使其持有的非流通股份获得上市流通的权利。具体方案为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股票将获得3.1股股票,对价安排股份合计为2,325万股。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对象为“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 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方案的股票对价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按规定办法实施。 六、方案实施前后股权结构变化 七、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 注:1、改革方案实施之日为2005年12月8日。 2、湘潭电机集团有限公司承诺: 1)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2)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18个月内,湘潭电机集团有限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的数量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在36个月不超过10%,且在上述承诺期间内出售价格必须不低于既定的最低出售价格(最低出售价格为5.97元,即湘电股份股票截至湘电股份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发布日前120个交易日收盘价格的算术平均值的115%)。 八、咨询联系办法 地址:湖南省湘潭市下摄司街302号 邮政编码:411101 联系电话:0732-859500185950118595252 传真:0732?86107678595732 联系人:汤鸿辉李怡文 九、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决议及公告 2、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3、保荐意见书及补充意见 4、法律意见书及补充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