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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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02日 02:56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2股对价股份。 ●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股份变更登记日:2005年12月2日。 ●流通股股东本次获付的对价股份不需要纳税。 ●对价支付的股份上市流通日:2005年12月5日。 ●2005年12月5日公司股票复牌,股票简称由“安泰科技”变更为“G安泰A”。 ●2005年12月5日公司股票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一、方案通过的情况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经于2005年11月25日召开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1、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钢铁研究总院、清华紫光(集团)总公司、中国科技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冶钢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北京金基业工贸集团一致同意以其持有的部分股份作为对价股份支付给流通股股东,以换取其所持公司的非流通股份的上市流通权。根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流通股股东每10股将获付3.2股股份,支付对价股份合计为39,936,000股。 2、获付对价的对象和范围:截止2005年12月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3、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股份不需要纳税。 三、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进程 四、股份对价安排实施办法 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根据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账户。每位流通股股东按所获对价股份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处理方法,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上市公司权益分派及配股登记业务运作指引》中的零碎股处理方法处理。 五、方案实施前后股本结构变化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非流通股股数为192,60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68%,流通股股数为124,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32%。本次股权分置方案实施后,所有股份均为流通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数为153,110,240股(含高管持股438,2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24%,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数为164,297,7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76%。 六、实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公司总股本依然为317,408,000股,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全部保持不变。 七、非流通股股东执行对价安排的具体情况 八、咨询联系办法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76号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100081 联系人:杨春杰、刘海涛 联系电话:010-62188403 传真:010-62182695 九、备查文件 1、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及公告 2、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关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