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 鸣 皇明太阳能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关键词: 可再生能源法提案者 推广绿色能源
他联合56名全国人大代表向人大常委会提交了环保节能议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的提案人; 2005 年2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
黄鸣带领的皇明太阳能集团累计推广太阳能800万平方米,相当于整个欧盟7-8年、整个北美16-18年的推广总量,2005年推广量将达到200万平方米,相当于欧盟的两倍,北美的四倍,由他发起的太阳能科普万里行至今已行程8000万公里,产品累计为国家节煤1000多万吨,减少相应煤污染排放量500多万吨。
皇明掌控太阳能核心技术——“三高”镀膜技术,使该产业成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民族产业;更以“科普立品牌,文化创市场”开创了世界太阳能可持续发展之路。
在2005年“国际可再生能源大会”上,黄鸣提出解决中国能源问题要算好‘加减法’,采用可再生能源替代常规能源,成为大会和媒体舆论的焦点,他提出热利用的能源消耗约有5000亿元的市场规模,这完全可以用以太阳能为主的绿色能源替代。
2005年6月,皇明建成首座大型综合性太阳能博物科技馆,免费对社会开放,被国家列为青少年科普教育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