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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首部地方财政自律条规在辽问世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01日 09:56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本报讯驻辽宁记者乔铮报道:日前,记者在沈阳采访中发现沈阳市东陵区财政局自制了“百不准”自律性财政条规,这个条规从财政管理到资金使用办法及对于地方政府经费使用等多方位立规矩。

  据了解,从1956年5月国家行政体制改革解决中央集权过多的问题,财权在一定程度上相应下放,到1962年4月21日中央发布加强财政管理6条(即财政6条)及近几年多次颁布
的财政法规。地方财政都是运用中央财政总法规运行,而许多细分条规也是地方财政必不可少,因为没有统一的明确规定,执行起来各地的标准和界限不是很清淅,甚至一个地区的两个区县执行起来也不一样,所以很容易在一个大环境下出现两种财政管理办法,而引出管理部门与企业、部门间矛盾。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这个“百不准”在沈阳市东陵区执行之后资金使用和审批程序透明度更高。

  (侯颖/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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