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与新加坡客货航班可任意对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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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01日 09:15 每日新报 | |||||||||
据新华社电昨日,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局长杨元元与新加坡交通部部长姚照东在北京签署了关于扩大中新两国航空运输安排的谅解备忘录。 双方相互开放两国间的航空运输市场,双方空运企业可不受限制地经营自本国境内任何地点始发至对方境内任何地点的客货航班,航班班次数量不限。
杨元元介绍说,备忘录还就空运企业的代号共享合作、租机等内容做出了较为宽松的安排。自 1979年以来,中国和新加坡两国的民航关系不断发展。 2004年,双方空运企业在中新航线上承运旅客达 187.49万人次。 目前,中方有国航、南航、东航、厦门航、海南航、山东航和扬子江航经营中新航线,每周飞 82个客班和 7个货班。新方有新航、新加坡货运航、胜安航和惠旅航经营中新航线,每周飞 88个客班和 10个货班。 杨元元表示,此次签署的中新航空运输安排协议,标志着两国民航关系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将极大地便利双方空运企业拓展客货运输业务,促进两国经贸、旅游关系的发展和人员往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