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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起游海南不必担心强制消费 价将上涨400元~600元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01日 03:56 重庆晨报

  本报讯(记者但丁)12月1日起,导游和司机不得向游客收取任何费用,而且必须按行程表收费,不得随意添加购物、自费项目。海南省旅游局发文,规范当地旅游市场,除团费外,当地旅行社不准增添任何自费、强制项目。本月起,重庆至海南的旅游报价也将在现有基础上涨400元~600元,达到1800元左右。

  招商国旅国内部介绍,海南旅游局文件称,导游、旅行社若违规,将被吊销导游证
和经营许可证。扬子江国旅称:“我们也接到海南地接社的消息,称这一段时间有关监督部门人员化装成便衣,碰到游客就问他们有没有遭遇强制消费,查得非常严。”

  近年来,经营海南游的旅行社以远低于成本的价格争夺客源,重庆某些旅行社甚至出现过600元的“跳楼价”。由于团费远低于成本,旅行社把经营风险转嫁给导游和司机,后者就把手伸向游客,要游客缴纳400元~600元的强制消费费用。

  据悉,在以往海南游行程单上,除“天涯海角”和少数不收费的景点外,其余几乎全是自费景点和购物点。如在三亚潜水,以往在景区门口公告栏上,游客看到的门票价是250元,其实真正门票只有150元,旅行社要拿100元回扣。

  此次为了规范海南旅游环境,从12月1日起,部分景点门票虚高部分将被剔减,如黎村苗寨从50元降为20元,万泉河漂流从68元降为35元,分界洲岛从100元降到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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