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被否决或修改的议案;
?本次会议没有新议案提交表决;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5年11月30日上午10:30分在新疆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三东路办公楼10楼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委托代理人共9人,代表股份13662023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0.24%,其中非流通股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国家股股份129600000股,流通股股东及代理人8人,代表股份数7020230股,公司4名董事、4名监事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郭庆人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选举安志明为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数为136620230股,同意13662023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审议并通过与石河子开发区天业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工业用电和热力供应的关联交易议案;
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均回避该议案的表决,有效表决权股份数为6952630股,同意695263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本次股东大会聘请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陈盈如律师出席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公司二○○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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