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七项承诺防治艾滋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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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01日 00:00 中华工商时报 | |||||||||
在国务院新闻办今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卫生部部长高强表示,做好艾滋病防治工作是中国各级政府必须履行的职责,中国政府对防治艾滋病已经做出了郑重承诺。中央财政专项防治经费由2002年1亿元,增加到2005年的8亿元。 高强表示,今后五年我国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总目标:到2010年全国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控制在150万人以内。
高强对中国政府的各项承诺一一做了解释:一是各级政府要建立防治艾滋病协调领导机构。形成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防治工作机制;二是严厉打击非法采供血活动,有效遏制艾滋病经采供血传播;三是制订并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四是广泛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五是加大防治经费投入;六是加强疫情监测;七是推广行为干预和综合预防措施。 高强强调,做出的承诺必须履行。各级政府、各部门实行艾滋病防治工作“一把手”负责制,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凡因领导不力、措施不当、“四免一关怀”政策不能得到有效落实的,应进行批评和问责;对隐瞒疫情、玩忽职守造成艾滋病传播和流行的,要依法追究责任。(1B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