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一批红色景点商标遭抢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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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30日 09:48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 |||||||||
四川一批红色景点商标遭抢注 据新华社电“红军渡”“泸定桥”“大渡河”等四川一批红色旅游景点商标屡被抢注,业内呼吁政府有关部门应立即加以保护。 四川苍溪县独具特色的红军渡红色旅游风景区“红军渡”一词,不久前遭一名重庆
据四川红盾商标提供的数据,重庆市民翁某于2004年9月2日向国家商标局提出申请,在国际分类第39类“观光旅游”类别中注册“红军渡”商标,经营范围涉及旅游安排、旅行社、观光旅游、船只运输等行业。 红盾商标总经理万涛认为,翁某注册成功,那么四川苍溪在使用“红军渡”作旅游产品推广时,就有可能被认为是侵权。据了解,当地已将苍溪嘉陵江红军渡风景旅游区规划定位为“川陕苏区红军文化”旅游胜地。当地有关部门初步估计,如果被认定为侵权,将遭受上千万元的经济损失。 除“红军渡”被抢注外,川内还有“泸定桥”、“大渡河”、“华蓥山”等3个红色景点已被抢注。据查询,“泸定桥”2001年被泸定一家旅行社抢注,“大渡河”1999年被乐山一家企业抢注,“华蓥山”则在1999年被都江堰一家旅行社抢注成与之相似的“蓥华山”商标。同“红军渡”一样,如果这三地对外推荐红色旅游时,使用商标都将被认定为商标侵权。 知识产权法律顾问唐贵宣律师认为,当地旅游部门是否能夺回这些商标,关键就看国家商标总局是否将抢注者定性为“恶意抢注”。按《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但唐律师同时指出,注册商标时,法律首先保护的是“在先申请人”,而一个商标是否属于知名商标,并无具体量化标准,较难认定。因此通过法律手段夺回商标,耗时漫长,胜算不大。(张镜钱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