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 源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关于召开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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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30日 02:38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05年12月30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召开 2、召开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北京凤山会议中心会议室 3、召集人:经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决议召开公司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出席对象: (1)截止2005年12月23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用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05年12月27日; 2、登记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建设路2号宏源大厦八楼董事会秘书处; 3、登记方式: A、法人股股东出席会议的,持证券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出席者身份证进行登记; B、社会公众股股东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C、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D、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受托代理人必须持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五、其他 1、出席会议者住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电话:0991-23018702301779(传真) 联系人:彭晓嘉高红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建设路2号宏源大厦八楼 邮编:830002 特此公告。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注:1、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法人股东单位需在委托人处加盖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