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05年11月21日,公司以传真方式发出了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三届二十次董事会的
通知,会议于2005年11月29日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表决7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认真审议并书面表决,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做出以下决议:
一、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用资本公积弥补累计亏损的议案》;
根据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对该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审计报告书(利安达审字[2005]第1063号),截止2005年7月31日,公司资本公积合计57,447,790.54元,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3号?弥补累计亏损的来源、程序及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从公司长远发展考虑,公司拟用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和其他资本公积合计49,736,970.23元弥补累计亏损。弥补后母公司未分配-190,473,450.15元。
本议案需经公司200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二、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05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05年12月30日召开200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内蒙古远兴天然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内蒙古远兴天然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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