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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避税条款年内修订 四类企业将受重点“照顾”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29日 11:22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本报讯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透露,国税总局今年将修订和补充反避税条款。

  国税总局反避税专家苏晓鲁表示,当前税务机关掌握的避税方式包括转让定价、利用避税地、资本弱化、利润结转、流转税征收环节以及利用法定税收优惠政策避税等。其中利用关联企业进行转让定价避税是最主要的方式。

  据苏晓鲁透露,税务机关将对4类企业进行重点监控。一类是通过计算机分析统计出来的亏损企业;二类是与避税地往来较多的企业;三类是有点“神经质”的企业,表现为收入老在增长,然而利润却是时亏时盈;四类是平稳增长的企业,收入逐年增长,利润总是处于微利水平。(程瑞华)

  (金陵/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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