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精打细算”假亏损把戏避税300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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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29日 09:58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 |||||||||
据新华社电记者采访发现,近年在华外企大玩假亏损的把戏,避逃税收的状况比较普遍。据国家税务总局保守估计,每年外资企业避税的税款损失达300亿元之巨。 江西省新余市金融管理部门提供的资料显示,该市2002年至2004年三年间,参加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的共97家,盈利面不足10%;其中部分企业置多年亏损不顾,接连增资或扩厂,存在重大避税嫌疑。
外商投资企业避税并非“新余个案”。资料显示,全国有55%的外商投资企业报亏损。国家税务总局计划统计司不久前发布的消息显示,2004年度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纳税百强的纳税额为627.77亿元,与2003年的纳税627.65亿元持平,与上年度超过40%的增长率相比,增长为零。 针对这种现象,税务专家一针见血地指出,不少外资企业亏损是假,避税是真。 记者采访了解到,外资企业的避税手法可谓花样翻新、名目繁多: 制造亏损假象,延迟政策避税。目前按照有关规定,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可以享受“两免三减”的优惠政策,企业在成立之初,往往利润微薄。为了达到税收优惠最大化,部分外商投资企业在前几年经营中通过制造账面亏损来达到延迟减、免税年度的目的。 减收增支避税。新余市某合资房地产公司,成立于2001年,直到2004年账面上仍未反映“主营业务收入”,其开发的商品均列支在“存货(开发成本)”中,占其资产总额的97%。实际情况是从2002年起,新余市商品房的价格指数由每平方米700元,上涨到目前的每平方米1200元;2003年和2004年房屋售房率达到83.4%和80.4%。该企业的财务报表与当地房地产业发展不相匹配,有避税迹象。 转移商品定价避税。转移定价是跨国企业转移利润的主要手法。新余市某中外合作企业自1998年成立至今,从未将利润汇出境外,当地金融管理部门认为,这很不合情理。原来外方进资时附加了产品外销专营条款,企业采取低价外销产品再在境外高价售出从中获利;国税部门同时检查发现,一些企业虽已进入正常生产阶段,但仍出现成本倒挂情况。如江西省一电子外资企业2004年亏损总额达1481万多元,检查发现,该企业与境外的企业关联交易明显。 虚报成本避税。部分外商投资企业通过非法手段,欺诈性地逃避纳税义务。江西景德镇一陶瓷外资企业2004年将评估价较高的网站等无形资产投入公司,造成业务成本加大,当年亏损额达到242万元,存在重大避税嫌疑。 外汇、国税部门分析认为,外商投资企业“精打细算”,与我国当前的税收政策法规欠缺处罚力度有一定关系。 (侯颖/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