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经济时评 > 正文
 

中国经济时报:松花江大污染期待法律化大赔偿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29日 09:06 中国经济时报

  -徐迅雷

  终于度过停水危机了,27日18时,黑龙省省长张左己在一位市民家里喝下了松花江恢复供水后的第一口水(据11月28日《新京报》),当然,这主要是象征性的。近一个时期以来,吉林等一些地方相继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损失,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等中央领导多次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多发势头
,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据新华社11月27日电)。哈尔滨水危机过去后,是不可“松一口气”的,应该有更多的事可做。

  哈尔滨大停水的“上游”是松花江大污染;松花江大污染的“上游”是吉石化大爆炸。“污染过后,吉林石化该当何罪?黑龙江将依法追究始作俑者责任”,11月27日《都市快报》“中国周刊”这个标题做得醒目。这次哈尔滨大停水事件引发世人注目,国务院高度重视,不仅派出了工作组,温家宝总理也亲临一线。停水危机过去之后,如何追究始作俑者的责任,是一个严肃而重大的问题。

  温总理要求“认真调查事故原因,严肃处理,追究责任”(见11月27日《新京报》)。黑龙江环保局有关负责人也已表示,在这场水危机过后,将追究始作俑者吉林石化的责任。“它所带来的危害已经淋漓尽致”,“其实,他们早该承认他们所造成的后果”。作为全国最大的苯胺基地,“上世纪50年代吉林石化建成后,就成了松花江最大的污染源”。责任当然要追究,而且大责任要大追究,“如何追究”,是一个现实的问题。

  我们知道,处理问题,追究责任,路径与通道有不少,党纪处分、行政处分是自上而下的,而我期待的是受害方——主要是黑龙江方面,切实走上法律通道,而法律路径是“并行”的:原告与被告,在法律面前以平等的身份解决问题、厘清责任、赔偿损失。在刑事责任之外,对于后果严重、损失巨大的“松花江大污染”,最值得期待的,正是民事上的“法律化大理赔”——无论是上亿元的天价索赔也好,无论是1块钱的象征性索赔也好,都法庭上见。

  现在,环保总局已确认松花江污染事件由中石油吉化公司双苯厂负责;作为责任方,中石油也已经向黑龙江说过“对不起”的道歉声了,而且还有“将为哈尔滨新打百口深水井”的“赔偿方式”,但这种“赔偿”属于道义上的“补偿”,不应该成为“理赔”的主要路径。在这个努力构建法治的社会,我们期待的不是责任方的声声道歉,因为道歉是虚的,是姿态性的;所以现实其实并不十分需要道德意义的道歉,更不需要行政意义的道歉,更更更不需要“危机公关”意义的道歉。在这个努力构建法治的时期,我们期待的也不是听到受害方领导说“第一口水我先喝”,而是说“第一个诉讼我先提起”。

  这次如果最终真的通过“法庭上见”,中石油的吉化公司双苯厂即使真的赔了个“倾家荡产”,那也挺好,那样也给后世以强大的警示。现在,哈尔滨市民丁宁和王保庆分别以自己生活受到松花江水污染事件严重影响、吉化公司双苯厂向松花江排放污染物质致使企业损失为由,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分别要求吉化公司双苯厂赔偿其购买纯净水款15元、赔偿其饭店损失1万元(11月27日《潇湘晨报》等媒体报道),这很好,但毕竟还是“散打”,仅止于此是远远不够的,距离“大理赔”遥遥,根本惩治教育不了施害方。要知道,中石油事故连连,从重庆开县大井喷事故发展到如今吉化公司双苯厂大爆炸,其中正是缺乏法律意义的“倾家荡产”的“赔偿之惩”。

  因为法律的公开公正,其惩前毖后的作用是最好的,比任何法律之外的“赔偿援助”都更有教育意义。由此想到了著名的法律故事“夏威夷的椰子”。夏威夷地处太平洋中部,属湿润的海洋性气候,岛上椰子树很繁茂,但现在很少看到树上有椰子。上世纪60年代,一位美国游客在公共海滩上舒服地晒太阳,不想大风突至,将一只椰子从高高的树上吹落,直击游客的天灵盖,使他一命呜呼。该游客有一兄弟是精通民事诉讼律师,当即控告管辖这片椰林的夏威夷州政府。官司拉锯战进行了数年,最终法院判决夏威夷州政府赔偿原告1000万美元。当时还引得许多游客纷纷跑到沙滩上椰树下守株待兔,期待椰子砸中自己。州政府一看不妙,但又不能把美丽的椰子树给砍了,于是立马组织了一班人马去砍树上的椰子。(见《历史律令——影响人类社会的十大宪法和法典》一书第5页)“夏威夷的椰子”不再砸死游客,正是因为有了法院对夏威夷州政府1000万美元的判赔;要让“双苯厂的生产”不再污染江河,难道不正需要法院的几千万元人民币判赔的教训吗?没有一点“夏威夷椰子”的“法治”精神,想要达到“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多发势头”的目标,难。

  公共事务的法律化运行,是现代法治社会的必要路径。我们应该逐步摆脱行政化处理事故的人治色彩,摆脱政纪化追究责任的路径依赖,而应坚持以法律为主来调整关系、理赔损失、警示后人。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相关网页共约946,000篇。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