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末,日本金融厅正式向东京海上日动火灾等26家财产保险公司发出整顿经营管理体制、改善理赔机制的警示。上述公司被要求在明年1月底之前交出具体的整改方案和措施。
漏赔、拒赔保险金的问题已经成为日本保险公司的顽疾。日本金融厅的调查结果表明,在过去的3年里,日本48家财险公司都存在没有按合同向投保人支付赔偿金等漏赔和拒赔问题。该厅已查出18万起不正当漏赔和拒赔问题,共涉及金额84亿日元,其中,汽车保险赔
偿问题约占总数的86%。
日本保险公司漏赔拒赔的现象主要发生在保险条款的“特约”部分上。与中国保险条款类似,日本保险条款中的“特约”赔偿项目同样复杂,很多保户对赔付内容的了解模糊不清。因此,保险公司的理赔人员就在理赔过程中“忘记”了一些应该给予赔付的项目,侵犯了投保者的合法权益。
针对这一情况,保险公司的解释是,没有向保户支付这些保险金的主要原因是理赔人员没有注意到“特约”保险项目,或者投保者没有提出这部分赔偿申请。但是,日本金融厅认为,发生如此大量的“漏赔”问题绝不是“疏忽”造成的,各保险公司保险金支付体制上本身就有结构性缺陷。保险公司这样的解释实在过于牵强。
在向财产保险公司亮“黄牌”之前,日本金融厅已经对全日本寿险公司过去5年来的非法拒绝理赔问题进行检查。调查发现,日本寿险公司巨头明治安田生命保险公司在过去的4年间非法拒赔1000多起投保人的合理赔偿申请,拒赔总额高达52亿日元。
由于明治安田生命保险公司在内部管理和遵纪守法问题上存在着严重缺陷,因此日本金融厅勒令其个人保险业务停业整顿2个星期,并无限期中止批准该公司开发和推销新的保险商品以及开创新业务。据悉,迫于拒赔丑闻的压力,明治安田生命保险公司包括董事长和总裁在内的11名高管已集体引咎辞职,120多名相关人员受到降职降薪的处分。
《国际金融报》(2005年11月28日第八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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