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滦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的提示性公告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28日 01:09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4]3
1.公司A股股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停牌; 2.公司将于近期公告关于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通知,披露股权分置改革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开滦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