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腌渍菜类企业想出口须经检疫部门注册评审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27日 00:19 新文化报

  《出口泡菜生产企业注册卫生规范》12月1日起施行

  本报讯(记者 李德庆) 日前,我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从韩国生产的中加吉、太阳草等九种泡菜和辣酱产品中检出寄生虫卵,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加强了食品企业监管。为配合对出口腌渍菜类产品企业实施卫生注册管理,国家认监委制定了《出口泡菜生产企业注册卫生规范》。该规范已经发布并自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其他腌渍菜类产品生产企业
参照本规范执行。

  《出口泡菜生产企业注册卫生规范》规定,新申请出口的泡菜产品生产企业必须经检验检疫部门卫生注册评审,获得注册证书。对已经获得登记资格的泡菜产品生产企业,检验检疫局将组织注册评审,对符合要求的企业予以注册。2006年3月1日起,未获得卫生注册资格的泡菜产品生产企业不得出口。(新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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