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度上海市城市建设债券年度利息支付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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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26日 01:38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上海证券报 现将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发行的1998年度上海市城市建设债券(以下简称债券)第六期利息支付事宜公告如下: 一、债券由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
二、债券兑付时间和兑付地点 债券第六期利息支付期间为2005年11月29日至2005年12月28日(双休日和法定假日除外)。投资者持债券凭证至原购买网点对应的利息支付网点处办理手续,详见附表。咨询电话:962506。 三、利息支付办法 1、本债券的个人投资者办理利息领取手续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债券凭证。 2、本债券的机构投资者办理利息领取手续时,应携带债券凭证、主管税务机关关于机构所购买的债券已纳入财务核算的书面证明、机构经办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机构出具给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三、八条的规定以及国税函(2003)612号文的要求,个人投资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收入个人所得税。本债券的利息收入个人所得税已由本债券的各兑付机构代扣代缴。 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 2005年1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