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双林:税制改革中可否给地方政府更多自主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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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25日 23:22 新浪财经 | |||||||||
第三届中国经济展望论坛第三场讨论11月25日晚19:00?1:00举行,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教授、副主任姚洋,北京大学经济学院财政学系主任林双林做客新浪嘉宾聊天室,本次讨论的主题是“财税改革”,以下为北京大学经济学院财政学系主任林双林发言观点: 林双林:我们的改革应该注意这几个方面的问题,第一,要增大公共产品的投资份额,减少浪费,要对大型的工程投资进行成本和效益分析。第二,我们应该把我们的税收不断
林双林:应该把这方面建立起来,让个人捐献了能够免税。一方面是富人直接扶贫,另一方面,还可以使社会和谐。如果穷人看到富人捐献,他心理也就比较感谢了。像美国,富人捐献是很多的,我知道一个大富翁,就把所有的财产将来都要捐献给社会,不给子女,他们的这种捐献是很普遍的,这样就使得社会很和谐了,他家的门天天大开着。 另一方面,我们是不是应该发挥地方政府的作用,中央政府现在拿了5%的财政收入,花费只有30%,地方政府普遍是财政困难,越到基层越困难了,因为返还到了基层就越来越难了。怎么样解决他们的困难?大家是不是可以再讨论讨论,再研究研究?是不是给地方政府更多的自主权。如果给他一点权利,这个东西就可以讨论了,比如说有限的税收立法的权利,或者让他发行债务的权利。当然,中国政府是在二十世纪初的时候,地方政府有发公债权利,当时是军阀割据,地方政府债务泛滥了,抗日战争开始,把这个权利收了。当然现在我们的地方政府有税收立法权,或者有发行公债权之后,可能不按规定办,这就是有效监督的问题。当然给了他这个权利之后,上下都得严格监督管理了,这就是我对中国税制改革的一些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