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鸽坠落与封锁现场(图说·世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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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25日 12:33 人民网-市场报 | |||||||||||
11月18日下午,一只受伤的幼鸽坠落在北京市东城区新东路人行道上。由于担心与禽流感有关,路人顿时为之色变。警方见状封锁了这段人行道,鸽子则在动物防疫人员赶到后死亡。据初步推测,幼鸽是在学飞过程中迷失方向,撞伤后坠亡。
一只撞伤后坠亡的幼鸽也能如此快捷地拨动市民及相关方面“防禽”的神经,这一方面表明社会各个层面的防范意识明显增强,另一方面则凸显出“见禽色变”的惊恐气氛已在一些地方弥漫开来。 其实,判断禽类是不是患上禽流感是有症状的:一是发病率高死亡快,感染此病两三天内基本上百分之百死亡;二是其头部肿胀流泪,腿部出血;三是咳嗽、打喷嚏。假如现场有人据此判断那只坠地幼鸽并不“涉禽”,当地警方大约不至于草木皆兵,立马封锁人行道。假如警方当即将坠地幼鸽带离现场,直接送到动物检疫部门,即使幼鸽果真“涉禽”,肯定无须再对人行道进行封锁。由此可见,幼鸽坠地风波不但折射出公众的“防禽”知识十分贫乏,同时还暴露出相关部门缺乏正确处置“涉禽”问题的应对预案。 如此这般虚惊一场权当“防禽演习”倒也罢了,问题在于,由此可能产生的信息传播失真却不容小视。幼鸽的真正死因是经过检测后,次日通过媒体对外公布的,而此时众多围观者早已各奔东西。如果他们第二天都从当地报纸上看到了相关报道,那倒问题不大;关键是北京流动人口那么多,对幼鸽坠地一事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的人回去后会怎么说,恐怕谁都难以统一“口径”。如果其中有人绘声绘色地口述这一“首都见闻”,那由此造成的负面影响是不难想见的。 政府不仅有义务和责任构建强大的“防禽”体系,并及时向公众如实通报疫情,而且更应该通过大众传播渠道大力普及相关知识,消除一些人心理上存在的“恐禽症”。因此我以为,在进一步强化疾控快速反应机制的同时,似有必要对城乡“封锁现场”作出更为细化的统一规定,以防政出多门,或因信息不对称,弄得一些人见禽色变,整天神经兮兮的。 《市场报》(2005年11月25日第八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