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坤报道:“谁为受害华商的巨额损失埋单?”在持续数日的法国社会骚乱逐渐平息之后,被这场骚乱无端殃及的华商们决定依据法国法律中的“国家赔偿”条款,要求负有责任的法国政府为他们的损失“埋单”。
11月17日,刘晓康、郑菊花等多家受害华商代表,来到位于巴黎17区的巴黎德恒律师事务所,与该律师事务所3位巴黎上诉法庭律师石仁林、陈洪武和LACHKAR先生以及法国保
险专家SIMON先生一道,就赔偿的可能性和有关法律程序等具体问题进行了探讨,并就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赔偿的最终解决办法达成共识。中国驻法使馆领事部一等秘书王勇、法华工商联合会会长刘若申出席讨论会。
石仁林律师说,在这次骚乱中,受害华商被烧毁的仓库使用面积共有近3万平米,涉及十几家华商的库存财物损失。根据华商们的反映,保险公司对于受损失的华商给予的理赔数额有限,致使许多受害华商一直忧心忡忡。在这种情况下,该律师事务所通过与领事部官员和有关侨团负责人的沟通,建议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赔偿办法。
石律师认为,通过这次骚乱,也暴露出一些华商并不真正了解所投保的险种含义和所包含的赔偿范围,不了解保险合同的内容和理赔程序,以及如何同保险公司进行交涉,对赔偿不满意也不知如何处理。为此,德恒律师事务所专门请来的法国保险专家SIMON,就保险种类、理赔范围和手续及获得赔偿的时间、数额等内容做了针对性介绍。
德恒律师事务所总部设在北京,并在全国和世界主要城市设有分所,在国内外拥有400多律师和法律工作人员。其巴黎分所有3位合伙人,共有十几位中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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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的“国家赔偿”
1983年1月7日,法国颁布有关“国家赔偿”的法律。
根据该法律,在出现公开暴力和武装或非武装聚集的情况下,法国政府应对由于犯罪而给人身和财产造成的损失承担民事责任。据此,陈洪武律师表示,只要此次骚乱被定性为公开暴力、武装或非武装聚会和犯罪,并且受害人能够证明所遭受的损失,法国政府就应该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此种责任,不应当因受害人是否购买保险和购买保险额高低受到限制。已经投保的受害人如果对保险公司的赔偿不满意,同样可以向法国政府就赔偿与实际损失的差额部分提出赔偿要求。但是,自1983年该法律颁布后,法国未曾发生如此规模社会骚乱,该法律至今尚未有适用先例。因此,它将如何得到具体实施,司法机构尚未有经验可以借鉴。
(紫/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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