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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一化工厂利用过磅单偷逃税款被罚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25日 09:34 河北日报

  本报讯(卢永胜)近日,唐山市地税局稽查局成功查处一起利用过磅单偷逃税大案,税款、罚款共计287万元已全部追缴入库,目前此案已按有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

  唐山市地税局稽查局配合市人民检察院,对唐山市石油焦化厂2004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期间的纳税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稽查人员发现该企业有大量的进销过磅单据未纳入财务核算,企图采取过磅单据不纳入财务核算、将大量资金存入个人账户和现金交易等
手段,进行账外循环,达到隐匿收入,少缴税款的目的。稽查人员通过详细核实和准确的换算,确定该企业2004年度偷逃税款140余万元。唐山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依法追缴其所偷逃税款,并处所偷税款的一倍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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