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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必红:500多万元的天价医药费是如何出台的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25日 07:52 新京报

  据11月24日《新京报》报道,前不久,哈尔滨市一翁姓离休教师因恶性淋巴瘤化疗引起多脏器功能衰竭,住院67天,花费了500多万元人民币。医疗卫生市场的特殊性和我国当前的医疗卫生体制是造成这种天价的医疗费用的根本原因。

  患者与医疗服务提供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是医疗卫生领域的一个重要特征。由于医疗卫生是一个专业性非常强的领域,一般老百姓所能掌握的医药卫生知识非常有限。在这种
情况下,患者只能委托医生作为他的代理人,代替他选择治疗方案和药品并做出相关的诊疗决定。也就是说,患者和医生之间实际上是一种委托人和代理人的关系,而在这种委托代理关系中,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患者往往处于一种弱势的地位,很多时候只能被动地接受医生的诊疗决定,很难也不敢对医生的诊疗行为提出质疑。

  作为一个完美的代理人,医生应该以患者的利益最大化为目标,为患者选择合理的药品和诊疗方案。然而,在市场经济中,医生也是理性、自利的经济人,也有自己的经济利益。为了最大化自身的利益,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医生很可能利用自己作为患者的代理人的身份,违背患者的利益,诱导患者进行不必要或过度的医疗消费,这就是供给方的诱导需求行为。如果医生的经济利益与病患的医疗消费量相挂钩的话,那么医生就很可能违背职业道德,使诱导需求达到惊人的程度,创造天价的医疗费用。在翁姓教师的案例中,

医院让病人家属购买了高达400多万元的昂贵药品、分解ICU仪器的检测费、一天之内在病人身上输液达80000多毫升、输血达94次,而又不及时给予消费清单,这是一种典型的诱导需求。而且为了获得经济利益,在治疗翁某的过程中,医院甚至可能存在造假行为,这就已经不是单纯的诱导需求了,而是违法行为。

  为了保障患者的权利,防范医疗诱导需求行为对患者造成的损害,最有效也是最根本的解决办法应当是切断医生诱导需求行为和其经济利益之间的关联。例如,实行医药分家,不允许医生和医院从药品销售或检查费用中获利,就可以使医生失去了对患者进行诱导需求的动机。然而,我国在实行以市场化为导向的

医疗改革之后,政府对医院的财政补贴逐年下降,为了保障医院的运营,转而采用以药养医的政策,允许医院从药品和诊疗中获得适当利润以维持正常经营。这实际上是为医疗服务提供者进行诱导需求提供了“良好”的政策机制。不少医院为了提高收入,采用科室核算制或承包制,科室创造的收入除完成上缴医院的任务外,剩余部分由科室内部的人员支配。为了完成上缴任务,创造利润,科室往往将利润指标分摊到医生头上,将医生收入与科室收入相挂钩。还有一些医院,甚至采用绩效工资制,医生的收入直接取决于他为医院创造的利润。在这种体制下,医生为了提高自己的收入水平,很可能不顾患者的利益,违背职业道德,对患者进行诱导需求,开大处方、多做检查、滥用药物、滥用手术,使患者的医疗费用飞速上涨。

  因此,从医疗卫生市场的特性出发,要从根本上解决老百姓看病贵的问题,还需要彻底改革当前的医疗卫生体制,从根本上切断医疗服务提供者进行诱导需求的利益动机,并切实完善政府对医疗卫生的补偿机制。

  □黄必红(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社会保障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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