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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燃油附加费 不能“选择性失忆”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25日 03:34 深圳商报

  机票燃油附加费到底会否如期在12月31日停征?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和民航总局23日终于亮出了底牌,决定将现行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的征收期限由2005年12月31日暂延长至2006年3月31日,收费标准不变。

  此前,因为民航总局的语焉不详,据媒体报道,一些航空公司对预订的明年的机票照收燃油附加费,甚至声称民航总局已经下文取消了燃油附加费的征收日期限制,引来民意
沸沸扬扬。

  消费者的质疑是有原因的。让我们看一下燃油附加费的征收前提吧。燃油附加费的开征是在今年7月底定下的,发改委和民航总局鉴于当时国际油价大幅上涨给航空公司带来了巨大成本压力,决定从8月1日到12月31日,在国内航线恢复收取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为:800公里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20元;800公里以上含800公里航段,每位旅客收取40元。

  当时,

国际油价确实在高位徘徊,8月30日,纽交所盘中一度创出70.90美元/桶的历史纪录,最后报收69.9美元/桶。彼时彼刻,燃油附加费收得也让人服气。自此之后,国际油价在两个半月内连续出现回落态势,11月23日,纽交所收盘价为58.71美元/桶。两相比较,国际油价一共下跌了16%。再说得明白点,飞机使用的航空煤油也降了价,新加坡商品交易所的10月均价为77.244美元/桶,11月均价为65.943美元/桶,下降幅度也有14.63%。而20元和40元的燃油附加费相对于机票价格来说,所占比重估计连5%都不到,现在还要征收,有点让消费者看不懂:凭什么要消费者掏出这笔附加费去补贴航空公司?更何况发改委21日发布的一份分析报告预计,下一阶段国际
原油价格
呈继续回落的趋势,价格将在每桶50美元以上的相对高位运行。

  油价涨了,征收附加费是航空公司维持正常运转的需要,要消费者掏钱有理;油价回落了,还这么收钱就有些欠妥了。征收燃油附加费不能“选择性失忆”:只记得油价会涨,不理会油价下跌。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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