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结构变动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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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25日 02:16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05年11月25日公司股票复牌,股票简称由“广州国光”变更为“G国 光”。 2、2005年11月25日当日公司股票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2005年10月28日,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商务部于2005年11月15日以商资批【2005】2716号文批准了该方案涉及的股权变更,公司于2005年11月22日刊登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2005年11月25日,非流通股股东完成了向流通股股东支付获权对价,即流通股股东持有的每10股流通股获付3.3股,现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股份结构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分置改革前后公司股份结构表: 二、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所持有流通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三、备查文件 1、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2、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及公告; 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意见书和补充保荐意见书; 4、北京市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关于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法律意见书及补充法律意见书; 5、商资批【2005】2716号商务部关于同意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 特此公告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