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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工商严查6种垄断行为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25日 00:16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朱丽萍

  本报讯日前,我省工商局发出通知,要求我省各级工商部门严查垄断行为,对银行、教育、烟草、电业等部门存在的垄断行为进行重点查处。

  据了解,我省各级工商部门将对银行在贷款中强制客户购买其指定保险经营者的保险
产品;教育主管部门强制用户购买辅助教材或者新华书店在销售教材时强制搭售辅助教材;烟草部门强制制定卷烟最低价格;有线电视台强制收费;石化或者石油公司限制竞争;电业部门以限制“入网”为名限制电力生产企业竞争等垄断行为、限制竞争行为、妨碍竞争行为,进行重点查处。

  在查处案件时,若发现违规行为,工商部门除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视其情节轻重处以5万~20万元不等的处罚外,还将根据《福建省实施<反不正当竞争法>办法》处罚。

  《福建省实施<反不正当竞争法>办法》第十一、十二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取欺行霸市,操纵市场,妨碍公平竞争;经营者之间、经营者组织和行业组织不得通过协议、决定、倡议、通知或其他手段,实施限制或妨碍竞争的联合行为,损害其他竞争对手的利益。对违规行为,监督检查部门将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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