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合同也要“标准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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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25日 00:08 北京现代商报 | |||||||||
商报讯(记者 张培娟)今后,投保人有望不再为保险公司各异的人身保险合同而困扰。日前,中国保监会正式发布了《人身保险保单标准化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称《指引》),个人人寿保险合同、个人健康保险合同和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将整齐划一。 《指引》针对人身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订立时,提供给投保人的装订成册的整套材料的标准化工作进行指导,适用于人身保险公司一年期及一年期以上个人业务,包括个人人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系保险法讲师管贻升介绍说,目前由于各家保险公司推出的保险合同不尽相同,当客户在不同保险公司投保时,会因为合同差异对保险公司产生不同的期待,容易产生对合同的误解和保险纠纷。人身保险合同统一后,将可以避免这些问题的产生。 事实上,保险合同不统一的问题也确实引发了消费者对保险公司的不满,保险“霸王条款”成为中消协的重点监督对象。针对这种情况,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早在年初的全国保险工作会议上强调,今年将推行保单标准化,使保险合同的内容和格式更加规范。 保监会有关负责人指出,标准化和通俗化并不矛盾,标准化是以规则性要求为主,促使保险合同的内容和形式更加规范,将通俗化工作进一步引向深入。标准化要求保单将所有必须的信息传递给保险消费者,提高保单信息的准确性、全面性及可读性,从而便于消费者阅读和理解。 S0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