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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来水价格下月调整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24日 15:31 今晚报

  本报讯 从市物价局了解到,自12月1日起本市适当调整自来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标准。

  据了解,具体调整办法为:居民生活用水每立方米由2.90元调整为3.40元;行政事业用水和工业、商业、金融业和建筑等行业用水分别由4.40元和4.60元一律调整为5.60元;经营服务业用水继续维持5.60元不作调整;特种行业用水由18.00元调整为20.00元。上述价格均含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具体收费办法是:对工商企业、行政事业等非居民用户,从
2006年1月1日起按抄见水量和调整后价格收费。对入户抄表收费的居民用户,凡每月抄表收费的,从2006年1月1日起按抄见水量和调整后价格收费;凡每两个月抄表收费的,从2006年2月1日起按抄见水量和调整后价格收费;对使用IC磁卡水表的用户,从2005年12月1日起购买的水量按调整后价格执行。 (王绍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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