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冻产品明年将告别“小个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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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24日 06:52 深圳特区报 | |||||||||
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果冻强制性标准2006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果冻产品明年将告别“小个头” 此举可望遏制“果冻噎童事件”再发生,小企业在新国标出台后有可能被淘汰
【本报讯】(记者王敏实习生胡学文)一段时间以来,“果冻噎童事件”使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果冻产品的规格。昨天,记者从市质监局获悉,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近日发布了强制性国家标准《果冻》(GB19833-2005),新标准将于2006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标准出台后,果冻将告别小个头。 对果冻大小有严格规定 强制性国家新标准《果冻》和现行行业标准《果冻》(QB1432-2001)的最大差别就是新增加了强制性条款,对规格进行了明确要求。新标准要求,杯形凝胶果冻杯口内径或杯口内侧最大长度应大于等于3.5cm,长杯形凝胶果冻和条形凝胶果冻内容物的长度应大于等于6.0cm,异形凝胶果冻的净含量应大于等于30g。这是针对因果冻尺寸不适当并因此可能对儿童造成伤害而新增的条款。 除规格要求外,与以往行业标准不同的还有,国家强制性标准对果冻外包装标签警示语、凝胶强度都有了详细的规定,比如,果冻产品在使用“布丁”名称时,应同时标示“含乳型果冻”;果汁型果冻应该标出原果汁含量;果肉型果冻应标出果肉含量等等。最重要的是,凝胶果冻应在包装正面的明显位置处,用白底(或黄底)红字标示安全警示语和食用方法,且文字高度应不小于3毫米。国家标准提供了一种方式标注:“3岁以下儿童不宜食用,勿一口吞食,老人儿童需在监护下食用”等标注方式。 据市质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果冻生产企业应自2006年5月1日起按强制性国家标准《果冻》组织生产,已进入流通领域的产品可以销售到2006年9月30日。 部分小果冻开始降价 昨天,记者到一些超市内看到,部分厂家已经推出新包装的果冻,而部分小果冻也开始降价销售。 在南山某超市记者看到,除了大果冻外,多种口味的小果冻仍然有售,商场的售货员表示并不知道此项规定,但他马上说,最近这种小果冻价格调低了近1/3,应该与这项规定有关吧.该销售人员介绍,小果冻大约有十多种,因为果冻多是给小孩子吃,所以小果冻销量比较好。在另一家大型超市,记者也发现有小果冻出售,但品种较少,销售人员介绍,以往小果冻销售较好,但因为安全事件时有发生,超市已明显减少了小果冻的进货量,并且把小果冻的货架位置调到了下面一层,把可以吸的果冻放到明显的位置。 业内人士认为,新标准出台也将成为行业内商战的导火索,一部分小企业将在洗牌中退市。据了解,目前我国果冻年总销售收入约50亿元人民币,但这其中却有大大小小的果冻生产厂商达300多家,除了喜之郎、徐福记、福娃等少数知名品牌外,大部分企业都为“山寨小厂”。主流的果冻市场实际上已经被几个大品牌所占领。但是,随着果冻安全事故频发,大企业不断在减少小果冻生产的数量,留下了一个市场空间。新标准的出台,将使这些小厂提高生产成本,竞争加剧,果冻行业也面临着新一轮的洗牌。另外,业内人士还表示,接近年关小果冻价格应该还会继续下降。 国内果冻伤人事件回放 ●2005年3月上海市一名19个月大的女孩在食用果冻时被噎住致死。 ●2005年2月江苏南京一名4岁男孩不慎被果冻噎住窒息死亡。 ●2003年3月温州一名14个月大的男孩被果冻噎死。 ●2002年2月北京一名8岁男孩吃果冻时被噎住致死。 ●2000年1月江苏省灌云县伊山乡一名1岁男孩因被果冻卡住气管致死。 ●1997年11月昆明一名幼儿因吸食果冻,造成窒息死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