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股份对价水平10送2.96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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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24日 00:00 中华工商时报 | |||||||||
阳光股份(000607)受非流通股股东委托,于23日向社会公告了阳光股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据悉,阳光股份本次公告的股权分置改革对价为:以200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92040280股为基数,由包括燕赵公司在内的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支付24570197股,即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1.8股;同时,
本次对价安排整体水平相当于10送2.963,之所以采用先送股再缩股的对价方式是因为:先送股虽然可以降低流通股股东的持股成本,但鉴于送股后因流通股供给量增加,可能会导致股价下跌,因此配以缩股,以减小股价的波动,有利于保护流通股股东的利益。 缩股后全体股东的账面价值迅速提升。缩股后公司总股本减少,从而使得每股净资产、每股收益、每股现金流通量相应地提高了,也就是意味着公司股东每股股权的含金量得到了提高。 缩股后证券市场对公司的估值水平将大大提高。缩股后,由于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大幅增长,从而使得市场对公司的估值水平也将相应提高,这就意味着持有公司的流通股东将享受到股价增长带来的收益。(华讯)(24C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