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禽流感疫情,近日,民生人寿保险公司和华安保险公司先后推出“人禽流感保险”,一时成为社会公众关注的焦点。
但是,多位保险专家及资深人士表示,与其临时抱佛脚购买这种单一保障的保险,还不如在平时就将保险规划做好。一份完善的保险规划,可以将禽流感、非典等突发的、阶段性的传染病风险统统覆盖在内。
组合保险应对各种风险
与2003年非典疫情爆发时、各家保险公司推出的非典保险产品相类似,“人禽流感险”是单一保障的保险,对其他疾病或意外事件均不具备保障功能。
丰盛保险代理公司寿险顾问杨文梁认为,与非典保险类似,“人禽流感险”也可以说是保险公司的“应急”产品。真正有保障意识的消费者,不会在这种时候急着投保单项保险,而是在平时就应做好保障规划,将生活中的各项风险防患于未然。
据了解,很多传统保险产品虽未注明人禽流感在其保障范围内,但根据条款设置,如果因人禽流感发生风险,保险公司同样可以作出赔付。
保险产品通常分为定期寿险、终身寿险、医疗保险(费用报销型和住院津贴型)、重大疾病险和意外险等几类。
定期寿险和终身寿险是以被保险人身故为赔偿条件的保险,并不因不同疾病导致的身故而有所区别。费用报销型医疗保险,是根据实际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进行报销;住院津贴型医疗保险,是根据实际住院的天数支付保险金,同样不区分因何种疾病而住院接受治疗。
传统保险中未将人禽流感列入赔偿范围的只有重大疾病保险和意外险,而部分保险公司已经对重大疾病险作出改良,使之能够覆盖类似人禽流感、非典的阶段性流行传染病的保障。
一般来说,消费者只要做好定期寿险、终身寿险、医疗保险、重大疾病险的保障组合,自然能够应付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而不必在某项流行疾病迫近的时候匆忙购买专项保险。
重疾险挑选有窍门
近年来非典、禽流感疫情的先后爆发,使得人们对重大疾病保险有了新的要求。由于重大疾病险只对保险合同中列明的20多种或30多种重大疾病有所保障,但随着时间的迁移,很多新的疾病会不断产生,如何让保险对这些新产生的疾病依旧有保障功能呢?
目前,已有保险公司对可保“重大疾病”的范围作出修改,除了对已知的重大疾病加以列举之外,还会加上有关“生命末期”或“末期疾病”的表述。
以国泰人寿保险公司的“关心二O二重大疾病健康保险”为例,规定“被保险人根据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医师诊断,认定依目前医疗技术无法治愈且根据医学及临床经验,其平均存活期在六个月以下的疾病”即为“生命末期疾病”,同样在重大疾病险的理赔范围以内。
据了解,目前平安人寿、中保康联的重大疾病险中都有类似条款,保证了被保险人罹患严重的新病、怪病之后,同样能得到赔偿。消费者在投保重大疾病保险时,不妨关心一下有无“生命末期”或“末期疾病”的相关条款,并以此作为选择产品的标准之一。
《市场报》(2005年11月23日第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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