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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规则要浮出水面?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23日 12:52 人民网-市场报

  将于近期颁布的《零售商与供应商进货交易管理办法》首次对饱受争议的“进场费”问题作了明确规定。《办法》要求零售商向供应商收取促销服务费的,应当与供应商协商一致,订立合同。

  供货商:不愿因为小钱而失去市场

  “你不交,其他经销商抢着交钱进来上柜。因为一点小钱而失去一年的市场,到时你后悔都来不及!”有经销商如是说。虽然近些年有一些厂商试图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利益,但一位厂商告诉记者,在潜规则下,无论官司输赢,厂家都无法讨回期望中的利益。一些厂商虽然赢了官司,但是最后的下场只能是离开卖场,甚至会被众多的卖场封杀,到头来损失的还是自己的利益。

  记者采访中发现,供货和销售两方很难就合同条文完全达成共识。某供货商向记者介绍:“现在超市与我们签订的合同条款都是超市拟好让我们签字的,根本没有公平可言。由于商品供过于求,零售商超市自然处于强势地位。如果我们拒签合同,产品就进不了超市的门。”

  上海一位经销商分析说,零售商变通的办法很多,比如把赞助费用改头换面,加在允许收费的范畴之内,因此目前法规的约束力量微乎其微。

  商场:商品推广是需要成本的

  业内人士透露,这几年百货业80%至90%的商品都是代销,在这种情况下,风险都转嫁给了品牌商,百货店不用承担更多的市场风险。与此同时,百货经营在很大程度上依靠进店费支撑。因此,专家断言,如果进店费调整,必然影响百货店的利润,如果百货店不能解决好与品牌商之间的进店费问题,百货业的资金链势必吃紧。

  今年北京叫停进场费后,商场的进场费问题并没有改变。一家酒企业的经理告诉记者,进场费不仅没有取消,而且门槛还提高了,比如说有些超市将条码费由3000元升到5000元至1万元不等。

  “供应商把商品放到超市后,为了带动商品的销售,超市要安排一定的人力、物力对商品进行推介、促销,促销人员的费用、制作pop,甚至上门投放广告都是要有费用支出的,这些费用应该由供应商从进场费中支付。”一位超市负责人理直气壮地解释了进场费的合理性。

  《市场报》(2005年11月23日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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