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WTO条例,2004年起我国零售市场开放,外资零售投资商更加活跃。2005年是竞争激烈的一年,在临近年终的消费黄金时节,现代零售渠道的变化趋势及竞争态势越发显露出来。
背景新闻
国家将出台《办法》规范零售商与供货商
新华社电目前商务部正会同公安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等部门抓紧制订《零售商与供应商进货交易管理办法》,《办法》将于近期出台并实施。
近年来,国内零售行业发展迅速,对促进商品流通、扩大消费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一些零售企业滥用销售终端的优势地位,在交易过程中损害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一些零售企业对供应商货款久拖不还,恶意占压供应商货款开设新企业或分支机构;个别零售企业打着连锁经营的旗号,在骗取银行贷款、供应商货款后,卷款潜逃或以经营不善为由关闭企业。这些含有欺诈性质的行为阻碍了零售行业健康发展,影响了社会稳定。
据商务部市场建设司制度处处长路政闽介绍,除了要出台《办法》,将来还将有可能出台相关部门的规章和法规,建立起规范零售商与供货商进货交易行为的长效机制。此外,商务部还将会同有关部门,从明年起,开展全国范围的专项整治行动。
(王宇)
供货商委员会成立先规范超市进场费
本报讯中国商业联合会副会长姜明日前在上海举行的“中国商业热点话题高层论坛”上透露,供货商委员会已经民政部批准成立,目前正在紧张的运作之中。
据悉,该委员会将在供货商和经销商之间搭建沟通平台,“供货商关注的进场费问题,将逐渐与国际惯例接轨,走向规范化”。
《市场报》(2005年11月23日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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