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5年11月22日上午9时在公司
3楼大会议室召开,到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人,所持股份431,759,95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4.76%,其中流通股股东人数为3人,所持股份为54,084股,非流通股股东人数为1人,所持股份为431,705,866股。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郝伟哲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大会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关于增加经营范围的议案。同意431,759,950票,占参会股数100%;其中非流通股同意431,705,866票,流通股同意54,084票。
为了进一步做好公司的生产经营工作,调整公司产品的合理布局,增加新的效益增长点,公司决定对经营范围进行增项,拟增加保健食品、日用化学品的生产和销售(仅限分支机构)项目。增加的经营范围在工商部门核准变更后,公司将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二、关于申请直销业务的议案。同意431,759,950票,占参会股数100%;其中非流通股同意431,705,866票,流通股同意54,084票。
为拓展营销方式,实现快速发展,经过前期市场调研并进行了充分的准备,公司拟向国家正式提出申请直销许可,待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后,向工商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经营范围变更手续,并在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经营范围变更后,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黑龙江启凡律师事务所姜启凡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作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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