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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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股票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8股股票。
2、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不需要纳税。
3、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2005年11月28日。
4、对价股票上市流通日:2005年11月30日。
5、2005年11月30日公司股票复牌,股票简称由“信雅达”变更为“G信雅达”。
6、2005年11月30日当日公司股票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一、方案通过情况
杭州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2005年11月16日召开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
二、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
1、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8股股票,非流通股股东共计向流通股股东支付17,510,400股股票。
2、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不需要纳税。
3、对价发放范围:2005年11月28日15:00收盘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三、股权分置改革具体实施日期
1、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2005年11月28日。
2、2005年11月30日公司股票复牌,全天交易。公司股票简称由“信雅达”变更为“G信雅达”。
3、对价股票上市流通日:2005年11月30日。
4、2005年11月30日当日公司股票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四、对价支付对象
2005年11月28日15:00收盘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
五、股票对价支付实施办法
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票,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帐户。每位流通股股东按所获对价股票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即余股的处理方法,按照现行的送股处理方式进行。即:(1)每个账户持股数乘以所获对价股票比例,尾数保留8位小数;(2)将所有账户按照尾数从大到小的顺序进位(尾数相同则随机排序),直至每一个账户增加的股数加总得到的股份总数与非流通股股东所支付的股票对价总数完全一致。
六、方案实施前后股权结构变化
证券类别变更前股数(股)变更股数(股)变更后股数(股)
非流通股103,577,600-103,577,6000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086,067,20086,067,20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46,080,00017,510,40063,590,400
合计149,657,6000149,657,600
七、实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公司总股本不变,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全部保持不变。
八、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持有流通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注1.持股5%以上非流通股股东承诺:所持有的信雅达非流通股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前项承诺期满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注2.公司控股股东信雅达电子承诺: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十二个月期满后,将其持有的可上市流通的信雅达股份中的5,000,000股用作对公司管理层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使用。
注3.由于郭华强、许建国等六位股东为本公司高管,在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限售期满后,仍应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锁定,直至其离职六个月后方可出售。
九、非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的具体情况
十、备查文件
公司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特此公告。
杭州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五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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