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民间面塑“福娃”热销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22日 07:23 大众网-生活日报

  生活日报11月21日讯 近几天来,在济南一家公园内设点的一位民间面塑艺人十分繁忙,她根据报纸上的“福娃”形象制作的奥运吉祥物十分传神、可爱,60元一套的小福娃惹得众多游客纷纷购买,以至于要预订才能拿到手。

  但也有一些市民和游客对此提出疑问:奥运吉祥物形象的使用、销售都要得到北京奥组委的授权,民间艺术是否可以随意使用福娃图案?

  为此记者咨询了济南一位专攻经济法的律师李先生,民间艺术如何使用奥运吉祥物的形象。李律师认为,奥运会吉祥物作为一种受法律保护的特殊形象标志,所有使用该形象的商品包括使用范围、使用时间等都要经过奥组委正式授权,并且需要交纳不菲的授权费用。民间艺术家出于创作目的使用该形象,不制作商品来谋利,一般不会构成侵权,但最好向奥组委联系说明。但将奥运会吉祥物制作成民间工艺品上市销售并且产生利润,则在法律上已经产生侵权行为。目前还没有出现对北京奥运会吉祥物侵权的,希望人们谨慎对待授权,以防出现侵权问题。

  (本报记者)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