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十一五”期间我国将稳步推行物业税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22日 00:22 东方早报

  据新华社专电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19日在“中国财税论坛2005”上表示,“十一五”期间,我国将积极稳妥地深化税制改革,其中包括实施城镇建设税费改革,稳步推行物业税,并相应取消相关收费。

  “财政、税务部门将按照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原则和实行有利于增长方式转变、科技进步和能源资源节约的财税制度的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税制改革,进一步优化税制结构,建立更加公平、科学、法制化的税制体系。”谢旭人说。

  据谢旭人介绍,“十一五”期间税制改革的重点包括:改革增值税制度,实现增值税转型,将设备投资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完善消费税,适当扩大税基;统一各类企业税收制度,促进企业公平竞争;改进

个人所得税,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调整和完善资源税;适时实施
燃油税
;实施城镇建设税费改革,稳步推进物业税,相应取消相关收费。

  “中国财税论坛2005”由中国社会科学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和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联合举办。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