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炮轰航企 94%消费者深受航班延误之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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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22日 00:00 中华工商时报 | |||||||||
记者 沈莉 北京报道 中消协近日公布京、津、沪、渝、川五地航空服务调查结果表明,在经常出差的人群中,有94%的消费者深受航班延误之苦。 2005年5月-9月,中国消费者协会组织京、津、沪、渝、川五地消费者协会采取问卷
此外,相关管理法规如关于座位再证实手续、行李丢失赔偿标准等规定,缺乏合理性,或明显属于不平等格式条款,致使消费者的合理要求无法主张。 中消协分析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一是航空行业的恶意竞争造成航班延误数量的上升与服务质量的下降。二是服务理念与“以人为本”的要求不相适应。三是监管法律法规与行业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中消协向中国民航总局提出几项建议: 民航总局应从构建和谐社会和执政为民的高度,加紧督促各家航空公司公布航班延误经济补偿标准和方案。 民航总局应督促航空公司建立公开的航班延误信息查询系统,切实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取消《运输规则》中“72小时座位再证实手续”此项不合理的规定,并且提高行李丢失的赔偿标准,保障消费者的财产权。 民航管理部门应从构建和谐社会角度,督促航空公司在各机场建立健全航班延误、取消后的补救机制,落实补救措施;督促航空公司一旦出现航班延误等情况,及时查明原因,并依照各航空公司公布的补偿标准向消费者提供补偿,避免各类危及安全稳定的事件发生。 中消协还要求航运企业对授权的票务企业加强管理和规范,让消费者真正享受到“诚信服务”;并应对机票上的“遗失客票一年退款”这样的霸王条款进行修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