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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企投资大陆“超限”受罚批评当局“恶法”不合时宜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21日 10:51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台湾当局经济主管部门日前表示,对“违法”投资大陆的岛内企业“瑞智精密”已罚款70万元(新台币、下同),还将持续追查。声宝集团总裁、“瑞智精密”前董事长陈盛沺同日公开批评设置台商赴大陆投资上限是“恶法”,当局对此应全面松绑,并加速开放“三通”。

  据岛内媒体报道,罚责“瑞智”的消息是台当局“经济部投审会”人士于11月14日
公布的。该人士还表示,岛内目前有至少10余家上市、上柜公司对大陆投资资金达到“法令”上限,都已分别约谈进行调查。

  台湾当局对“瑞智”作出罚责是根据所谓“在大陆地区从事投资或技术合作审查原则”,其中规定:企业净值规模在50亿元以下者,累计赴大陆投资金额上限是40%;净值在50亿元至100亿元者,赴大陆投资上限是30%;超过100亿元者,赴大陆投资金额上限是20%。

  该规定系台湾当局前领导人李登辉为阻止台商投资大陆而提出的“戒急用忍”政策的具体体现,实施迄今已超过15年。对此限制,岛内产业界一再提出批评,认为“太落伍”、“不符大环境需求”。但是,台当局“经济部”官员日前就此声称,现行的设限比例是为了“避免台商大陆投资失败而影响台湾母公司”,“为降低对大陆经济依赖的风险”,目前未打算放宽。

  声宝集团总裁、“瑞智精密”前董事长陈盛沺11月14日在报纸刊登广告,罕见地以亲自署名的声明稿表示,“‘瑞智’没有不法,顶多只能说是为跻身世界一流企业而违反了不合时宜的大陆投资上限规定”。他还痛斥设置台商赴大陆投资上限是“戒急用忍”时代的恶法,是台商“心中的痛”。

  他说,当局应对台湾传统产业投资大陆的限制大举松绑,否则,台湾企业面对全球竞争,将被逼进死胡同。希望当局了解广大台商的心声,让他们在大陆能有更大的挥洒空间。

  (金陵/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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