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专科成为农民就医首选(地方关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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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21日 09:52 人民网-市场报 | |||||||||
近几年农村中医药工作一直是国家扶持的重点项目,截止2004年底,全国共有县中医医院1488所,床位109207张。医院诊疗病种的范围也在不断扩大,专科(专病)建设普遍开展,一批中医专科(专病)已经成为了当地农民就医的首选。 据统计,目前全国75%左右的乡镇卫生院设立了中医科,大多数乡镇卫生院中医药门诊量占总门诊量的30%左右,这其中还涌现出了一批中医特色突出的乡镇卫生院,在那里
记者从近日召开的“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暨农村中医药工作会议”上得知,中医药在新农合作医疗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受到了重视。截止目前,设有县级中医医院的试点县均将中医医院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所有的试点县均将适宜的中医药诊疗项目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各地制定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品目录均将中药纳入其中。 如青海省、云南省弥渡县等将乡村医生自种、自采、自用的中草药、藏药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品报销目录,有些地区还将院内中药制剂纳入报销范围;北京大兴区、房山区、天津东丽区等都鼓励中医药技术人员积极运用中医药、引导农民选择中医药服务,提高了对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使用中医药服务的报销比例;湖北省公安县、山西省寿阳县等对中医药治疗具有优势的慢性病门诊,中医药费用在统筹基金中给予一定的补助。 许多试点地区的实践证明,应用中医药,特别是应用那些价格低廉、疗效稳定、安全可靠的农村中医药适宜技术,可以有效的降低农民的医疗费用,在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深受广大农民的普遍欢迎。不少的中医医疗机构改变了服务理念,主动适应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新要求,对参合农民采取了优惠政策。 虽然中医药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而且具有较大的潜力,但是在实际工作中还是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问题。卫生部副部长兼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佘靖指出,目前部分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重视不足,主动性不强;中医药简、便、验、廉特点发挥仍不够充分;农村中医药服务网络不健全,有的县中医院基础设施较差,特色不够突出;全国还有25%的乡镇卫生院没有中医科,不少村卫生室不能提供中医药服务。佘靖要求各地应想办法、解难题,让中医药服务在缓解农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难题中,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 《市场报》(2005年11月21日第三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