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经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委托,公司董事会定于2005年12月26日召开股权分置改革A
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与委托董事会征集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审议事项
三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该方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5年12月26日(星期一)上午9:00;
网络投票时间:2005年12月22日-12月26日期间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3、股权登记日:2005年12月14日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江苏省宜兴市高塍镇范道远东路6号江苏远东集团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三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会议方式: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7、参加相关股东会议的方式
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与委托董事会征集投票中的任意一种方式。
8、提示公告
本次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前,公司将发布两次相关股东会议提示公告,再次提示公告时间分别为2005年12月9日和2005年12月16日。
9、会议出席对象
①截止2005年12月14日(星期三)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会议。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授权他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委托董事会进行投票,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③保荐代表人和见证律师。
10、公司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①公司董事会将申请公司股票自2005年11月21日起,最晚于2005年12月1日复牌,此段时期为股东沟通时期;
②公司董事会将在11月30日(含当日)之前公告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的情况、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并申请公司股票于公告下一交易日复牌;
③如果公司董事会未能在11月30日(含当日)之前公告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公司将刊登公告宣布取消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并申请公司股票于公告下一交易日复牌;
④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自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下一交易日起至股权分置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止公司股票停牌。
二、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及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方式
1、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
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本次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证监发[2005]86号)的规定,本次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所审议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该上市公司董事会向流通股股东就表决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征集投票权。本公司董事会同意作为征集人向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本次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的投票权。
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和董事会征集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和董事会征集投票的优先顺序择其一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①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委托董事会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②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委托董事会重复投票,以委托董事会投票为准;
③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委托董事会投票,以最后一次委托投票为准;
④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3、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①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②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③如果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本次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则无论股东是否出席相关股东会议或出席相关股东会议但反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只要其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之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均须按本次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方案执行。
三、公司董事会组织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的安排
公司董事会在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0日内,将通过设置热线电话、传真、电子信箱、网上路演、走访投资者等多种方式,协助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就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进行沟通、协商。
四、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若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若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05年12月22日-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
3、登记地点
上海浦东陆家嘴东路166号中保大厦2702-03室
联系人:何铭宇
电话:021-68419737
传真:021-68419102
邮编:200120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确认与投票程序
本次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如下:
1、本次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5年12月22日-12月26日期间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有关股东进行网络投票的详细信息请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http://www.sse.com.cn
3、投票代码
4、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股票;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议案序号,1元代表议案一,以1元的价格予以申报。如下表: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六、董事会征集投票权程序
1、征集对象: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截止2005年12月14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三普药业全体流通股股东。
2、征集时间:2005年12月15日-12月23日(每日9:00-17:00)。
3、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指定的报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4、征集程序:详见公司于本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发布的《三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七、其他事项
1、本次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会期预计一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三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1月18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三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受托人(签字):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委托日期:
委托人股东账号:
签署日期:二00五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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