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结构变动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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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21日 01:09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2005年11月21日公司股票恢复交易,股票简称由“三花股份”变更为“G三花”。 2、2005年11月21日当日公司股票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2005年10月25日,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并于2005年11月16日刊登了《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公告》。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获权对价后,公司股份结构将发生变化,现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股份结构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分置改革前后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二、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持有流通股数量及限售条件如下: 注:张亚波先生、任金土先生、王剑敏先生由于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其持有的公司所有股份应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锁定,直至其承诺的限售期满并离职六个月后方可出售。 三、备查文件 1、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2、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决议。 3、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法律意见书。 4、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意见书。 5、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1月18日 |